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积极稳妥做好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关于印发〈西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西校〔2020〕333号)《关于印发〈西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西校〔2020〕337号)和《关于印发〈西南大学接收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西校〔2020〕3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情况,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公平至上
严格执行工作相关规定及要求,切实加强工作组织,严格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坚持客观评价,做到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质量为先
坚持立德树人,科学设计考核内容,加强科研创新能力考查;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考核科学有效,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三)以人为本
做实做细招生工作服务,及时发布相关工作信息。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
二、组织管理
(一)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对本单位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细化制定本单位博士招生录取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负责对相关工作人员遴选和全覆盖培训;协调、落实博士招生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并给予必要经费保障。
(二)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
负责检查监督博士综合考核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全程监督本单位的招生录取过程;受理考生信访或投诉工作等。
(三)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负责主动排查、精准识别风险点,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处置并及时上报综合考核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等。
(四)材料审核评价小组(7-9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组成,其中教授不少于5人、博士生指导教师不少于3人)
负责按照学院材料评议办法,客观、公正进行综合评价,提交材料评议成绩,择优推荐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人员名单。
(五)综合考核专家组(5-7名教授组成,其中博士生指导教师不少于5人)
负责客观、公正地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评定综合考核成绩,择优推荐拟录取人员名单。
三、综合考核
(一)招生计划
学院2023年拟招收普通计划博士研究生6名,具体见下表:
招生专业 |
专业代码 |
拟招生计划 |
备注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081200 |
6 |
非定向 |
(二)综合考核名单确定
材料审核评价小组对考生材料进行形式和评价审核,并给出审核意见,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学生。参加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环节。
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需出示以下材料原件: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代表性学术成果原件。考生应准备好相关材料原件,以便在现场报到时进行核验。
(三)考核安排
1.考核形式
2023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工作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进行。
2.现场报到
报到时间:2023年4月26日 下午14:00-18:00
报到地点:人工智能学院810会议室
3.综合考核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023年4月27日 下午1:00开始
注:请考生提前半小时进入候考室,等待面试邀请。
(三)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采用面试方式。综合考核阶段,每位申请人需准备15分钟左右的PPT(需在综合考核前发送至邮箱lixue1991@swu.edu.cn,命名方式:报名号-姓名-联系方式),PPT内容需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发表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内容。每位考生综合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考核内容包括外语,专业知识,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含思想品德及身心健康)等内容。
1.外语水平考核(30分)。主要考查外语应用能力,包括考生约5分钟英语自我介绍、考核组提问、考生作答等。
2.专业知识、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考核(70分)。结合考生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综合素质、培养潜质、思想品德、心理健康等。各部分具体内容及分值如下:
研究基础及科研成果:30分
申请材料及研究计划:20分
面试表现及问题回答:20分
(四)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评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考核小组专家的平均分为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综合考核加强对考生进行思想品德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可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品德情况。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一)学院在综合评定申请人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基础上,按照一级学科(或者专业)录取,即在同一级学科(或者专业)按照申请人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二)无合格生源、也不同意接收调剂生的导师,其招生计划由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术委员会讨论后根据学院发展需要进行调整分配。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录取:
1.思想品德素质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等身心健康检查不合格者;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
5.报考、考核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6.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硕士学位的;
7.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
8.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非定向就业考生未按要求将个人人事档案等转入学校的;
10.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的其它情形。
五、体检要求
体检工作在考生被拟录取后进行。考生自行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将体检报告提交至学院807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3-68250162。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六、考生管理
(一)考生诚信管理
考生须在现场报到时提交《西南大学2023年博士考试诚信考生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考核过程诚信。
(二)考生学籍学历信息审核
综合考核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学籍学历进行审核,学籍学历信息与全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的考生,务必在综合考核前提供学历验证或认证书到学院,否则,不得参加综合考核。
六、复试监督及咨询方式
1.复试监督
监督部门:人工智能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检查小组
监督电话:023-68250568
监督邮箱:4042956@qq.com
2.招生咨询
招生咨询方式:023-68250162
人工智能学院网站地址:http://ai.swu.edu.cn/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人工智能学院807室,邮编:400715
七、其他说明
1.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2.本办法解释权归西南大学人工智能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西南大学人工智能学院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