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高考新政策的实施和高校“双一流”建设,深入推动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人工智能学院于2019年开始按“智能科学与技术类”进行大类招生,为规范大类招生模式下学生专业分流管理,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流组织机构
人工智能学院成立2019级智能科学与技术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指导和监督专业分流工作的各个环节。
组长:夏俊、段书凯
副组长:王建军、肖瑶
成员:胡小方、袁建军、陈枫
秘书:李雪
二、分流原则
1.坚持自主选择和择优遴选相结合原则。
2.坚持满足学生个性发展要求与学科专业持续发展相结合原则。
3.坚持科学引导、合理安排原则。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三、分流对象
高考录取为智能科学与技术类的学生,以及调整修读专业后转入的学生。分流专业选择的范围仅限于智能科学与技术类中标注的相关专业,不得跨本专业类选其他专业。
四、培养模式
实施“1+3”分段培养模式,坚持“宽口径、厚基础”的大类培养原则,按照“重实践、高素质、拓宽专业覆盖面、注重相近学科知识交叉融合”的原则,构建新的课程体系,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学院在大一下学期组织实施大类分流,大二开始根据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和管理。
五、分流工作步骤
1.专业规模
智能科学与技术类下设智能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两个本科专业,一年级学生5月10日前进行预分流,设定各专业班级人数如下:
专业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合计 |
班级数 |
2 |
2 |
4 |
班级人数设置 |
<30 |
<30 |
|
总计人数 |
<60 |
<60 |
<120 |
2.工作流程
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和职业规划,结合学习成绩,填报分流专业,智能科学与技术类每人填2个专业志愿,形成专业志愿序。
学院根据学生加权平均成绩高低①排序,在两个专业接受计划控制数内,按照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确定分流专业,当其中一个专业接受计划控制数已满,则本专业类别其他学生自动分流至另一个专业,学生应服从专业分流流程的规定。
①若加权平均成绩相同,则按绩点高低排序;若加权平均成绩和绩点同时相同,则根据高等数学(上、下)、线性代数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共5门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高低排序。
西南大学人工智能学院
2020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