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
根据学校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关于进一步推动“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和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后检查的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推动“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
9月初,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文见附件1),就进一步推进办实事实践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推动办实事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是及时组织本支部师生党员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二是对照《通知》中关于在“四个方面”下功夫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党员“我为师生办实事”任务清单,分析办实事进度,督促支部党员办实事事项落实;三是重视加强宣传引导,要及时反映经验做法和实际成效,并将相关情况以新闻稿或经验性材料报送至学院党总支。
二、关于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后检查工作
各支部已于7月11日全部完成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根据学校相关工作要求,需在9月18日(星期六)前对照以下要求,认真完成会后工作自查,并将支部工作手册于9月22日(下周三)上午12时前交至学院101办公室严世趁老师处,学院党总支将开展全覆盖专项工作检查。
(一)会议记录自查重点
1.支委会会议记录。
(1)是否有相关支委会记录。按照要求,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前,应召开支委会对专题组织生活会相关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2)支委会会议记录中是否记载开展谈心谈话、问题检视、工作分工等研究事项。
2.专题组织生活会记录。
重点检查会议记录中的以下方面:
(1)主持人是否为党支部书记;
(2)支部全体党员是否参加会议(包括线上视频方式参加),未参加会议的党员是否履行请假手续,未参加会议的党员是否向支部提交个人发言材料;
(3)支部中的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参加会议,是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党支部书记是否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半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特别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检视问题情况;
(5)支部党员是否逐一发言,是否详细记录党员自我批评和批评的核心要点;
(6)支部如果分党小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否有党小组会议记录。
(二)材料归档自查重点
在专题组织生活会结束后,应将以下材料及时归档支部自存:
(1)谈心谈话的人员安排;
(2)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注意内容要有上半年工作报告和问题检视)、每位党员个人发言材料;
(3)专题组织生活会会议照片;
(4) 《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党支部整改清单》;
(5)《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整改承诺汇总表》(应包括所有党员)。
(三)工作要求
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压实工作责任,按照要求逐项开展自查,认真做好材料归档。另根据各支部前期已向党总支提交的工作报告、党支部整改清单、整改承诺汇总表来看,部分支部工作报告缺少支部问题检视情况,请仔细核对提交版本是否有误;部分支部整改清单、整改承诺汇总表中未填写“支部名称”和“填报日期”,整改措施未逐条填写,请核查补充完善。以上三项材料,如有更新,请于2021年9月18日(周六)前再次报送。
中共西南大学人工智能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1年9月15日